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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9日 10:04浏览次数:


九江学院坐落于长江中下游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九江市,地处庐山之麓、长江之滨、鄱阳湖之畔,享有“天下书院之首”美誉的白鹿洞书院为学校涵养了深厚的人文底蕴和育人传统。学校由四所院校于2002年合并组建,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1年创办的但福德医院护士学校,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2025年连续四年获评江西省综合考核应用型高校“第一等次”,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学校现拥有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国际商务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27年招生专业涵盖国际商务、生物技术与工程、制药工程、食品工程、环境工程。


学校现有“一校两园三院”,丹枫园、紫薇园总建筑面积104.48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50.83万平方米),设3所附属医院及1个江西省脑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有图书馆2个,总面积4.44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331万册、电子图书195万种、中外文数据库100余个。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891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比91.49%,高级职称教师占比38.73%;拥有国家级人才计划人选及赣鄱英才、赣鄱俊才等省级高层次人才122人,聘请程天民、严陆光、李圭白等院士担任名誉教授。学科专业涵盖九大学科门类,现有江西省“十四五”潜力发展一流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10个,建有全国重点实验室九江中心、国家级科技小院11个等高水平科研平台。


学校主动融入省“1269”行动计划和市“9610”工程,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共建产业学院11个,获批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2个、市级现代产业学院8个、实习实训基地378个、创新创业基地及市域产教融合共同体267个;省级大学科技园入园企业78家,吸纳1000多名师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研究生奖助体系实现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全覆盖。热忱欢迎全国优秀学子报考九江学院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我校2027年招生专业及拟招生计划详见《九江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并根据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我校2027年不设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关于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年限自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计算)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


三、报名流程

202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同步完成报名信息确认、材料上传审核和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采集,不再单独安排网上确认环节。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完成上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时间安排: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进行报名。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正式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具体流程以教育部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正式通知为准。

2.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信息填写: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专业选择: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应结合自身兴趣、专业基础和职业规划慎重填报。

(3)奖惩情况: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加分政策: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具体加分政策可参考教育部当年发布的相关文件。

(6)报考条件自查: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通过报名审核、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信息真实性: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后续关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报名审核进展、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报考费用: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缴费方式和金额可查看报考点公告。

(二)网上确认(与网上报名一体化)

考生应在报名期间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并按报考点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相关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1.材料提交: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书、照片等,确保确认工作顺利进行。

2.信息核对: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电子信息采集:考生应当在报名期间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用于考试身份识别、制作准考证和学籍注册等。考生可直接使用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为确保打印清晰,报名照片背景颜色统一要求为白色。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拍摄环境,优先在白色背景下拍摄。系统会实时检测光线、角度等拍摄条件并提示调整,确保照片符合要求。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准予考试。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考试安排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2.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试地点:具体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说明,考生应提前熟悉考试地点,合理安排考试当天的行程。

4.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九江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业务课,公共课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等,业务课根据不同专业设置。

5.考试大纲: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参考教育部公布的考试大纲;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参见我校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官方网站发布的《九江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二)复试

1.复试分数线:复试基本分数线由教育部划定,我校以国家一区线为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在教育部公布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采取差额形式,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复试时间与内容:复试相关内容和安排我校将根据教育部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和要求在九江学院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网站(https://fgc.jju.edu.cn/)和各招生培养单位官网予以公布。复试工作一般在次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能力面试,专业基础课笔试科目以《九江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为准。进行现场复试的专业必须举行专业笔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面试内容由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四部分组成。由各招生培养单位面试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每位面试官独立打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具体要求见当年复试录取办法。

3.复试审核: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校验。

4.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期间还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和要求可查看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或咨询相关学院。

(三)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校当年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考生调剂基本条件按《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调剂工作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五、录取

1.我校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2.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录取通知书根据学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录取进度陆续发放。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七、入学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按学校提供的《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开展复查工作。


八、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住宿

1.学制:我校各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学生需在规定学制内完成课程学习、科研任务和学位论文等培养环节。

2.学习方式:我校各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全身心投入到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科研中。

3.学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各学科专业学费标准均为12000元/年。如有变动,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学费按学年缴纳,在每学年开学前缴纳。

4.住宿及费用: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标准为2人/间,住宿费用为1000元/年/人。


十、研究生奖助政策

我校已构建较为完备的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奖助体系。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可根据评选条件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成果奖、创新竞赛奖、优秀干部奖等各类奖学金。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享受或申请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其他专项资助。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要求以当年学校通知为准。


十一、其他事项

1.招生信息查询:关于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及时查阅我校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网站。网站将发布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通知、调剂通知、录取结果等重要信息,请考生定期关注。

2.专业咨询: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直接与我校各相关招生培养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详见《九江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招生培养单位将安排专业老师为考生解答专业相关问题,帮助考生更好地了解专业特点、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等。

3.政策调整: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如招生政策、考试科目、报考条件等发生变化,我校将及时在官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4.专业目录调整:自2027年开始,我校生物与医药学位点新增“食品工程”(专业代码:086003)专业招生,其他部分学科专业初试、复试科目、参考书目有所调整,未作调整的继续沿用2026年的内容。考生应仔细查看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变化情况,以便准确备考。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1843

单位名称:九江学院

联系部门: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792-8337987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

邮政编码:332005

九江学院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网址:https://fgc.jju.edu.cn

九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邮箱:yjszs@j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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